騎乘電動車,請戴好頭盔!

在合肥市政務(wù)區(qū)南二環(huán)與潛山路交口,不少市民騎電動車不戴頭盔。
公安部交管局曾下發(fā)通知,自2020年6月1日起,在全國開展“一盔一帶”安全守護行動,要求騎行摩托車、電動車必須佩戴頭盔。目前,合肥市電動車騎乘者中佩戴頭盔的占多大比例?近日,記者在合肥市部分主干道上看到,電動車騎乘者佩戴安全頭盔的比例仍然不高。由此看來,廣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識和交通文明素養(yǎng)還有待進一步提升。
10月31日7時40分,正值上班早高峰,在合肥市屯溪路與徽州大道交口,記者看見有多名交警正在路口執(zhí)勤,非機動車道上仍有不少市民騎乘電動車不戴頭盔。在等待紅綠燈的間隙,交警不時勸說提醒騎行者要佩戴頭盔。在一輛載人電動車上,騎乘均未戴頭盔,執(zhí)勤交警走過去對其進行了規(guī)勸教育。
沿黃山路向西,記者沿途看見不少電動車騎行者沒有佩戴頭盔。7時50分,在黃山路與合作化路交口,記者看到合作化路高架橋上的兩幅藍底白字宣傳標語特別醒目:“騎行遵規(guī)范 頭盔保平安”“騎行戴頭盔 安全防意外”,這是合肥交警蜀山大隊制作的宣傳標語。正在路面執(zhí)勤的交警告訴記者,合肥市交警部門十分重視交通法規(guī)宣傳工作,很多交通干道路口都設(shè)置了警示牌或張貼了宣傳標語,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識逐步增強。
10時左右,在合肥市政務(wù)區(qū)潛山路與南二環(huán)交口,合肥市交警支隊公路巡邏一大隊一中隊治安崗?fù)さ睦仍谘h(huán)播報宣傳警示:市民朋友們,為了您的安全,請您正確佩戴安全頭盔!一位正在路面執(zhí)勤的李姓輔警告訴記者,他是公路巡邏一大隊一中隊的輔警,中隊高度重視交通法規(guī)宣傳,在路面執(zhí)勤巡邏時,只要看見電動車騎行者不戴頭盔,都會上前勸說或提醒。
上午10時10分至40分,在銀泰城西南面南二環(huán)路口,記者看見不少市民騎行電動車沒戴頭盔,不少市民騎共享電動車,頭盔就放在車籃中,但形同虛設(shè),佩戴率并不高。記者隨機詢問幾位不戴頭盔的騎行者,有的說是出門時忘記了,有的說共享電動車上的頭盔太臟,不愿意戴。
合肥市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:騎乘摩托車、電動車時必須佩戴安全頭盔,因為當事故發(fā)生時,頭盔可吸收大部分撞擊力,對頭部起到緩沖、減震的保護作用,人員受到傷害的比例會大幅下降。
據(jù)統(tǒng)計,在涉及摩托車、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中,頭部受傷致死比例占死亡總數(shù)80%以上,戴好安全頭盔可使受傷比例下降70%,死亡率下降40%。在交通事故中,電動車和摩托車騎乘者頭部損傷率,不戴頭盔是戴頭盔的2.5倍;致命傷率,不戴頭盔是戴頭盔的1.5倍。
據(jù)合肥市交警支隊有關(guān)負責(zé)人介紹,今年5月份,《合肥市“守法禮讓、文明出行”專項行動方案》印發(fā)出臺,全市開展專項行動,著力整治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、機動車壓實線并道、非機動車和行人闖紅燈、行人亂穿馬路、駕乘摩托車(電動車)不戴頭盔等不文明交通違法違規(guī)行為,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創(chuàng)建成果。目前,交警部門對駕乘摩托車(電動車)不戴頭盔等交通違規(guī)行為主要以教育提醒為主,今后將進一步加大處罰力度。希望廣大市民遵守交規(guī)、文明出行。(記者 余曉林 文/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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